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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倒双向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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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栏作者简介
戴维· 波格(David Pogue)是《纽约时报》"个人技术" 专栏撰稿人,他还作为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记者获得过艾美奖(Emmy Award)。
这是一份手机用户致移动电话运营商的权力宣言,列出了理应纳入用户权利法案的若干条款。
我等美利坚合众国之移动用户,为建立更美好的生活方式,树立公平,保障血压稳定,获得公共短信工具,减少暴行,确保大众能享受到堪比他国的服务,特制定本移动电话权利法案。
第一条:补贴金偿还模式,须有终止之时。
众运营商(Verizon、AT&T、T-Mobile、Sprint)为我等提供之手机,定价颇廉。支付200美元,得标价650美元之iPhone 4S,我等乐见!
然,此等美事成立之前提,乃签署一份两年合约。换言之,我等将在两年之中,分期摊还手机差价。其间由运营商为我等所用之手机提供补贴。
该模式甚妙。可一俟我等所获补贴金额偿还完毕,又待如何?按理两年之后,需我等付费之名目,不过服务而已。故所缴月费,应由此自动减额。
第二条:语音留言操作说明,属无用之物。
转入语音留言功能时,系统会向我等致以问候——其后便是操作说明:“呼叫该用户,请按4;留下回电号码,请按5;留言结束后,可直接挂机。”
据运营商称,该说明乃为无语音留言经验者所设(姑且认为确有其人罢)。真实原因自不待言,无非消耗我等的通话时长,向我等收取更多话费。不妨算算,仅Verizon一家,用户人数便达1.08亿。这一亿多人,若在每个工作日内,都被这段说明“骚扰”两次,一年下来, Verizon由此所获之金额,可达10亿美元左右。
此种无谓之操作说明,应当设为可选项目(目前仅有Sprint允许用户事先关闭这段说明)。
第三条:短信无非就是数据,运营商当进一步调低资费。
而今,我等可以随意发送电子邮件,无需按件计费——却仍要为短信付费,计20美分一条。依此费率来算(20美分/160个字符),发送1MB的短信,开销将近1 500美元。
即便我等申请相应套餐,发送短信数量不再受限,所缴费用仍嫌过高。故,我等所签之移动数据套餐,应一并包括短信之费用。
第四条:已购数据流量如何使用,应由用户自行决定。
我等额外支付一笔绑定费用,便可借助手机,实现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。此乃身处WiFi热点覆盖区以外用户之福音也。
然我等既已缴付移动数据套餐费用,为何不可自行支配所购流量?Verizon提供之iPad套餐,设计思路方为合理:用户按需购买数据流量后,便可(通过WiFi)绑定数台设备,使之均可接入移动网络。手机套餐亦应引入同等机制。
第五条:拒绝双向收费。
每当我等致电友人,运营商将同时向通话双方收费。通话耗时10分钟,所收资费却合计20分钟。此合理乎?
短信亦同。我发你一条短信,你我二人均要付费。这可像话?
欧洲各国,收发短信双方,仅需一方付费。这才像话。
第六条:国际长途费用应大幅下降。
现今我等在美国以外使用手机通话,运营商仍按每分钟2美元或5美元计费。今时今日,逢Skype、iChat、Google Talk大当其道。接入网络,便可不受地域限制,任意拨打免费电话。手机通话5美元一分钟,道理何在?
我进一言:去年,仅AT&T与Verizon两家运营商,所得利润便达140亿美元。众运营商可否网开一面,给我等少寄些服务账单——而多列些权利清单?
本文来自《环球科学》2012年第7期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